关于印发《2012年邵阳市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教育单位:
现将《2012年邵阳市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2012年邵阳市教育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教育强市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快速发展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推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努力办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
一、在教育投入上下功夫,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1.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狠抓教育经费落实,进一步落实教育经费,争取2012年全市教育经费在2011年的基础上增量在1.5亿以上,增幅在15%以上,市本级教育经费在2011年基础上增量在3000万元以上,增幅在20%以上。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做好资金测算,争取市级配套资金全部到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且生均公用经费有所提高。规范经费使用办法,保证专款专用;加强督查,建立完善教育投入保障监督机制,确保新机制资金及时拨付。
2.加快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坚持将合格学校建设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建设120所合格学校,表彰一批合格学校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继续加强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和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加快城区义务教育设施建设,建好祥凤学校,采取多种措施缓解市区大班额问题。
3.扎实推进校安工程。积极实施落实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2011年省里下达的51个省级资金项目及23个中央资金项目在2012年8月份以前全部完工,积极争取2012年省级配套资金,争取完成所有D级危房改造。严把质量和进度关,聘请纪检、监察、质量监督部门人员全程监督,强化工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确保设计、招投标、施工等各个环节万无一失,把学校建成最牢固、最安全、最让家长放心的地方。
4.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积极推动中小学“校园网”、“校校通”、“班班通”建设。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的管理与使用,在全市范围逐步实现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有效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加强教育网络建设,通过更新网站资源、完善校本资源库等形式,为教师提供优质教学资源,以教育信息化为手段推动教育均衡化。
二、在教育均衡上下功夫,持续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5.快速发展学前教育。继续实施《邵阳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建设26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全市学前一年教育入园率达到92%以上,学前三年教育入园率达到65%以上。加强对幼儿园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幼儿教材市场和幼儿园办学行为,积极培育省、市级示范性幼儿园。
6.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将合格学校建设与城区学校扩容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进一步扩大初中优质教育资源。继续发挥城区优质学校作用,通过送教下乡、教师交流等形式,促进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层层落实控辍职责,确保实现中小学控辍保学目标。继续改革招生办法,重点改革城区学校招生办法,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源均衡。
7.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保持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比大体相当。加强对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管理,充分发挥优质高中的示范辐射作用。推动办学模式多样化,支持创建一批特色普通高中实验学校和综合高中,鼓励探索构建文化课程与专业技术、职业教育课程相整合的综合高中课程体系。组织好2012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建立完善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8.推动职业教育特色发展。拓展招生渠道,千方百计抓好中职招生工作。加快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进程,全面推动信息技术环境中教师角色、教育理念、教学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教学评价等方面的创新与变革。进一步推进中职教育基地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调整专业设置,突出实践特色,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职成教育体系,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技能性人才培养、农村劳动力培养、农村实用技术培养网络。继续开展技能大赛,进一步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扩大校企合作规模和范围,提升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为我市实现富民强市和后发赶超作出实质性贡献。
9.引导民办教育规范发展、优质发展。进一步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认真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等法律地位。通过政策扶持、资金引导等措施,促进民办学校落实法人治理要求、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切实加强规范管理与指导,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准入和审批工作,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各项措施,做好民办学校日常监管和评估工作。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鼓励民办学校因地制宜、因校而为创建市级民办特色示范学校,计划用2-3年时间,在全市创建30所市级民办特色示范学校,使这些学校形成一校一品,特色鲜明,从而推动全市民办教育的发展。
10.加快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发展。完善扶持民族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培育和扶持一批市级民族教育示范基地。加强市、县两级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加大招生力度,加强教学管理,发挥其随班就读指导中心、师资培训中心和教研中心的作用。同时加大对三类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支持、保障力度,确保残疾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和得到良好的教育,全市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0%以上。
三、在素质教育上下功夫,稳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1.深化新课程改革。坚持把课程改革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突破口,不断改革教学方法与教学内容,建立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继续加强课改样板校建设,建立完善课程资源建设、调研指导与发展保障机制,力争建设5-6所省级课改样板校与若干所市、县级样板校。以创新教育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创新教育,着力培养学生实践与创新能力。
12.规范教学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完善有利于素质教育实施的教育教学工作和学校评价机制。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日常管理水平,强化教学质量监控;加强集体备课,落实因材施教原则,实施分层教学;构建高效课堂,提高课堂效率,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确保各中小学校按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课程,合理利用时间,激发学习兴趣,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3.加强学校德育教育。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大力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不断创新德育工作思路,扎实开展德育工作“六个十”工程。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指导纲要》,坚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各个环节,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广泛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培养学生正确的是非观念、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创新德育内容与工作机制,有效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强中华传统文化与湖湘文化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继续加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各级关工委的育人作用。
14.创新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出台邵阳市学校体育工作细则,深入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逐步推进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落实中小学体育课时计划,抓好大课间体育活动,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组织召开全市中小学田径运动会。建立和完善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体系,做好各类聚集性传染病的预警和防控工作,严密防范并妥善处置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完成全国中小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工作。加强学生预防近视、预防艾滋病、预防毒品教育。广泛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各类艺术活动。深入开展国防教育。
四、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全面提升教师整体素质
15.加大师德师风建设力度。坚持把师德建设摆到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切实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和学术道德教育。建立健全师德考评与激励机制,表彰奖励一批德教双馨的优秀教师,引导与鼓励广大教师争当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结合教师节庆祝活动,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
16.强化学校管理班子建设。坚持和完善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制度。落实和完善校长责任制综合考评办法,举办校(园)长、书记培训班,不断增强校长的民主管理意识,建设一支有理想、有激情,注重学习、顾全大局、积极进取、务实创新的校长队伍,促进学校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之路。大力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的规范化建设,通过培训、交流等形式,提升学校管理水平与工作绩效。
17.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实施班主任培训计划,认真完成班主任省级培训计划,安排落实市、县骨干班主任培训计划1200名。着力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继续实施农村初中、小学、幼儿教师免费定向培养专项计划。落实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就业安排有关工作。接受特设岗位教师,建立完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补充新机制。以农村教师为重点,全面推进新一周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培养,大力实施“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市培计划”及校本研修项目。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继续实行幼师培养工程。推进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健全职业学校教师赴企业接受培训与实践制度,引导学校聘请社会优秀专业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鼓励专业课教师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考试。
18.深化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义务教育段绩效工资改革,建立、完善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提高城乡教育干部和教师交流比例。逐步解决教师总量与结构性缺编的问题,建立科学的补充、退出、优化新机制。探究中小学教师“凡进必考”有效方式,规范入口,择优录用。继续深化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合”改革,完善评价体系,原则上把有农村教学经历纳入教师评职、校长提拔条件。
五、在改善民生上下功夫,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19.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民主治校。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全面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范教育行政行为;全面抓好普法工作,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继续抓好依法治校和校务公开、办事公开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政府信息网建等工作;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尊重和采纳教职工合理化意见及建议,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关工委和家长学校的作用,开展“光辉的旗帜”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创建家庭教育示范县(市、区)工作。
20.切实加强与改进教育督导工作。开展对邵阳、隆回、洞口、城步、新宁的“两项督导评估考核”、教育强县视导和县级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组织对洞口县九中、绥宁县二中等10所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北塔区机关幼儿园等6所挂牌满3年的市级示范性幼儿园进行办学水平评估。深入推进督学责任区工作,对各地教育行政管理工作和中小学校办学情况进行全方位、经常性的随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不规范办学行为。加快完善中小学督导评估和评价体系,促进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的不断优化,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高中教育全面发展。
21.做好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大对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信息提供与推荐服务能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特岗教师”、“村官”、“选调生”、“三支一扶计划”、“政法干警定向招录”等基层项目和毕业生入伍预征及免费师范生就业工作。加强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完善档案管理制度,严格保密工作,确保档案接转的各个环节不出差错。
22.严肃认真抓好招生考试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做好高考、学考、自考等考试的考前准备与考试管理工作;实施阳光工程,认真落实“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考试成绩、优惠信息、录取结果”五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考风、考纪教育,严肃考试纪律,并做好招生考试的社会服务工作。
23.切实维护教育安全稳定与和谐。大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健全安全工作预案,普遍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师生自护自救能力和学校应急反应能力。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定安全责任状,并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学校安全投入,配齐配全各类安全设施设备,重点抓好各地学校电子监控和保安人员的配备情况;加大安全教育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积极开展争创省、市级安全文明校园活动,推进全市校园安全文明建设健康发展,努力打造“和谐校园、平安校园”。
24.全面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完善义务教育学生免费制度,提高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扩大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覆盖范围。继续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加快推进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免费进程。完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勤工俭学工作力度,积极鼓励社会捐资助学。
六、在强化党的领导上下功夫,加强教育系统作风建设
25.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坚持以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为抓手,不断推动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取得新成效。积极推进学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认真抓好教育系统“五创四评”活动。积极推广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等经验,提高学校党组织服务教师的能力和学校管理能力,促进文明校园建设;局机关要按照走在前、作表率的要求,进一步探索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有效途径,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民办学校要继续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提高已建党组织的巩固率,努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推动“双强六好”(发展强、党建强,发展成效好、经营管理好、劳动关系好、文化建设好、履行社会责任好、党组织自身建设好)党组织建设。
2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规范廉洁从政行为。加大预算内、外资金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财务会审制度,强化财务管理公开、透明、规范。继续深入“小金库”专项治理。深化对学校招生、办学、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切实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坚决治理乱办班、乱补课、乱招生、乱收费等突出问题。不断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
27.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改进作风年”活动,突出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狠抓工作落实、加强机关风纪四个重点,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大局意识,认真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工作心中有数、有招有法,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健全督查考评、激励约束、责任追究机制,促进作风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加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虚心接受社会监督。抓好群众来信来访、教育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老干部管理与服务等各项工作,树立教育良好形象。
